本报北京8月14日电作为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步骤,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调整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河南省8所原部属普通高校、江苏省6所原部属普通高校已实行中央与省共建、以省管理为主的新管理体制(本报7月31日、8月8日曾作报道)。撤并部门原管理的成人高校、中等专科学校也相应划转地方管理。
今年国务院进行的机构改革中,原机械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冶金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国内贸易部、中国轻工总会、中国纺织总会、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等9个部门改组或组建为国家经贸委管理的9个国家局。7月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决定》,并将河南和江苏两省确定为工作试点省。
国务院文件下发以后,两省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国务院决定精神,表示要把这些学校视为宝贵财富,将这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高教管理体制改革与布局调整的整体规划,积极支持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河南省委书记马忠臣、代省长李克强听取汇报后很快作出部署;江苏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汇报,省长郑斯林致信相关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代表省政府对学校调整为地方管理为主表示热烈欢迎。两省政府积极妥善地做好这些学校的调整工作,按照国务院的部署,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学校的平稳过渡。教育部、国家发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及有关国家局也给予大力支持。河南省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制定了“国务院撤并部门所属在豫学校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江苏省组织有关部门对准备调整的学校逐个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并制定初步方案。国务院决定江苏先行试点后,江苏省及时调整了方案,提出了实施意见。在这两个省,调整的学校将享受省属学校的一切待遇,省政府将加大投入,支持学校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在两个试点省的原部属学校积极响应,认真研究方案,主动配合调整工作,目前调整学校的教职工和学生情绪稳定,教学、科研秩序良好。